“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近日,司法部下发通知,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
构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价值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形象建设……在司法部制定的《2011—2015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对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加以明确规定。
先进文化教育人、鼓舞人。2008年以来,重庆市掀起了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的热潮。按照重庆市司法局部署,重庆市监狱局2009年启动“红色文化进监狱”活动,着力打造积极健康、昂扬奋进的监狱主流文化。
九龙监狱是重庆市专门关押职务犯罪人员的监狱,这里的民警平均年龄只有32岁。
“在思想观念多元化的新时期,我们感到了精神危机。”九龙监狱监狱长唐贵发说,这主要体现在少数民警身上,特别是年轻民警比待遇、比享受的多,比敬业、比奉献的少,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
在唐贵发看来,要让红色文化在监所真正取得实效,就是要让民警从旁观者转变成为参与者,进而从参与者转变成为支持者、传承者。
“我们用红色文化教育改造犯人,首先要自己领会其中所蕴含的深意。”九龙监狱三监区教育干事魏巍坦言,有些年轻人对红色文化很陌生,以前接受这方面的教育也比较被动。“但当你真正用心去读一本书、唱一首歌、看一部电影时,那些被渐渐淡忘的记忆,就会重新出现在你的面前,让你感受到一种力量。”
2009年4月,福建设省监狱局在龙岩监狱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探索路子,提供模式。两年来,龙岩监狱以廉政文化建设带动监狱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其启迪人、感染人、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的积极作用,推动了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不仅在重庆、福建,近年来,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律师工作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2005年6月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司法部党组首次提出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命题,很快在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律师中引起了共鸣。在2006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司法部党组再一次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律师执业精神。
自司法部党组提出开展律师文化建设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高了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黑龙江、海南等省司法厅成立律师文化建设研究领导小组,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吉林、浙江等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评比活动,调动了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吉林、河北、福建等地还下发了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
与此同时,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广泛性和实践性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发动律师积极参与,邀请专家学者、文化等部门共同研究。通过座谈、调研、发放问卷,做到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不仅如此,随着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逐步展开,各地认真探索律师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律师文化研究从内容到形式逐渐丰富。这些研究成果在律师文化研究的涵义、特征、作用、历史沿革、中西律师文化比较研究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有些还初步形成了律师文化建设体系的基本框架。
作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沈国云深深热爱着这项工作。
从2001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至今,沈国云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10个年头。尽管每天很忙,甚至有时一整天喝不上一口水,但每当看到受援人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时,她总感觉到一丝欣慰。
来自司法部的统计数字显示,5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平均增长23.5%,提供法律咨询2078万人次,年均增长12.8%。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573个,工作人员总数达到13830人。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一流的法律援助人才队伍。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陕西、辽宁、吉林、贵州等地,通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意识,彰显了法援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与此同时,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注重加强法律援助文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文化的凝聚功能、导向功能和激励功能,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浙江在所有接待窗口统一使用法律援助标识,通过一体化的符号形式来形成法律援助的独特形象,便于公众辨别、认同法律援助形象。此外,各地通过制作法律援助动漫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征集法律援助宣传用语,创作法律援助文学作品、歌曲和电视剧等,不断打造法律援助品牌,提升了法律援助文化的影响力。